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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教育学院关于推行教工党支部、学生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刘作荣    2018-04-23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强化党支部建设为重点,以落实“三会一课”为根本,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推行教工党支部、学生党员积分制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

二、适用范围

教师教育学院各教工党支部及全体学生党员。

三、积分构成

教工党支部积分由该支部所有党员积分构成;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党员民主评议积分、学生群众评议积分和特殊贡献积分4部分构成。

(一)基础积分

1组织生活方面

1)按规定执行党的“三会一课”制度,每次积5分;

2)参加党总支或上级党委组织的各类集中学习、培训活动,每次积5分;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灯塔在线”网上学习竞赛,积5分;

4)其它情节需要加分的,经党支部研究后予以积分。

2遵守纪律规矩方面:

1)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积5分;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无违纪现象,积5分;

3)教师党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学生党员无违法违纪现象,积5分;

4)明确课堂教学的政治底线,深入挖掘专业课“德育元素”,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积10分;

5)参加党员联系班级活动,为学生上党课,每次积5分;

6)其它情节需要加分的,经党支部研究后予以积分。

3、发挥先锋作用方面:

1)按时完成党总支、党支部交办的工作任务,每次积5-10分;

2)在学校及以上媒体发表宣传介绍学院先进事迹,积5-30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讲课竞赛、演讲比赛、体育比赛等并获奖,积5-20分;

4)学生党员在当年班级综合测评成绩前1/3的,积5分。

5)教师参与辅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积5-20分;

6)积极参加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带队实习支教、课程改革等重点工作,积5-10分;

7)执行党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经党支部研究后视情况予以积分。

(二)党员民主评议积分

学院党总支每年春节前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计入党员积分。

评议积分=(“优秀”票数×1+“合格”票数×0.8+“不合格”票数×0.5)÷总票数×10

(三)学生群众评议积分

学院党总支每年组织学生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结果计入党员积分。

评议积分=(“优秀”票数×1+“合格”票数×0.8+“不合格”票数×0.5)÷总票数×10

(四)特殊贡献加分

采取党员自主申报和群众提议的方式进行,根据发挥作用情况予以加分。特殊贡献奖励加分每季度组织认定一次,由党支部组织,报党总支备案。

四、积分程序

(一)积分收集。党员参加的各类活动情况,由各党支部及时登记并核算积分。

(二)组织审核。党支部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对每名党员的积分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党员积分卡,反馈给党员本人。各党支部在每个月的月底,将党员积分情况通过党员大会通报,无异议后由该支部归档备查。教工党支部积分、学生党员积分要每月上报党总支在公示栏公布。

(三)积分汇总。党总支每年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对每个教工党支部、每名学生党员的积分进行汇总,确定教工党支部、学生党员年度积分结果。教工党支部、学生党员年度积分结果要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微信群等途径进行公示,并反馈给党支部、党员本人,无异议后报党总支备案。

五、结果运用

(一)根据民主评议、党员年度积分和一贯表现,评定出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评选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公布。

(二)党员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论积分高低,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

3、散布反动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4、在评先树优、发展党员及其他各类选举中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5、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6、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严重行为。

(三)对评定为优秀党员的,要大力表彰和宣传,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优先对象。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的,所在党组织要进行警示谈话,安排专人结对帮教,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转化工作。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对预备党员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转正,积分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发展为预备党员,积分较低的进行组织谈话、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落实好工作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逐级落实责任。党支部书记是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各党支部要明确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强化监督考核。党总支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党支部关于落实积分制管理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四)坚持阳光操作。在党员活动室悬挂党员积分制管理公示牌,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清楚个人积分位次、清楚个人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教工党支部积分卡

党支部名称:参与党员数:

月份

积分

平均积分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学生党员基础积分卡

2018月)

姓名

参加组织生活积分

遵守纪律规矩积分

发挥先锋作用积分

累计积分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