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八条规定,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坚持标准,保证质量,采取群团组织推优、党员推荐的方式产生人选。具体程序:
1.个人申请
2.组织培养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方法是:
由所在班团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入党人员进行记名投票,按票数排名。
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全体学生党员对各班级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讨论表决并进行公示。
(2)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3)指定培养联系人。
(4)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小组,定期活动。
(5)利用党校集中教育培训。
(6)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管理。
中共潍坊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