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文件精神,坚持标准恒定、程序公开、责任主体适格,开展贫困认定工作。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成立专门成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师教育学院综合评定议事协调小组,随机抽选7-9名同学组建专项事务评定组织,根据学校下发配置名额,依照数量考核,注重激励,依照专业、年级、班级人数,将名额分至各班级。
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认定工作部署会
全学院各班班长入会,学习相关文件,明确工作内容,强调其严肃性,并要求将会议内容一人不漏的传达到每一名学生。
各班召开班会
由班长向全体同学详细说明认定标准及相关规定,保证所有学生知晓认定工作,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参与认定。
学生提交贫困申请书
全院所有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均可提交申请,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需实事求是,自愿申请,并认真参与认定过程。
1)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需首先登陆学校学生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2)学生在线详细填写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内容,打印《潍坊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向所在班级提交《认定表》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调查表》应为当年学期填写并盖章的,要求信息填写完整。
新申请认定学生所提交的《调查表》需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含)以上民政部门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续申请认定学生也需提交当年度《调查表》,《调查表》表上只需加盖家庭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即可。
3)《认定表》或《调查表》中涉及的家庭情况信息如低保户、优抚家庭、残疾、疾病、灾害、事故等,应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学院开展评议、认定工作
各年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各班班长为小组长,随机抽调部分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人数比例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组成的评议及监督小组,依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多渠道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的实际生活情况。
1)各班评议小组在评议过程中,由其他跨专业、跨班级的评议小组在场监督,确保评议工作公平公正。并严格保证学生个人隐私,隐去学生姓名,仅对书面材料进行初步评议,并充分考虑所有建档立卡、特困、五保、单亲及独孤家庭情况,以1:3比例提交初步评议结果。
2)各年级评议小组对提交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根据学生在校实际表现及生活情况,充分考虑所有小组成员意见,讨论提出各班经济困难学生的初步名单和困难等级,确定1:2比例适格人选,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3)学院成立由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组长,由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认定工作组,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严格检查、审核班级评议小组的认定情况,确定评定意见。
学院公示
经学院认定工作组确定的评定意见,要求全体工作组成员签字确认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对认定结果负责,并及时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接受所有学生提出任何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认定结果通过信息系统提交学校审核,完成学院认定工作。
潍坊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1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