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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教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  

  刘作荣    2019-11-25  

 

 

根据潍坊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文件精神坚持标准恒定、程序公开、责任主体适格,开展贫困认定工作。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成立专门成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师教育学院综合评定议事协调小组,随机抽选7-9名同学组建专项事务评定组织,根据学校下发配置名额,依照数量考核,注重激励,依照专业、年级、班级人数,将名额分至各班级。

  1. 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认定工作部署会

全学院各班班长,学习相关文件,明确工作内容,强调其严肃性,并要求将会议内容一人不漏的传达到每一名学生。

  1. 各班召开班会

由班长向全体同学详细说明认定标准及相关规定,保证所有学生知晓认定工作,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参与认定。

  1. 学生提交贫困申请

全院所有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均可提交申请,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需实事求是,自愿申请,并认真参与认定过程。

1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需首先登陆学校学生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2学生在线详细填写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内容,打印《潍坊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向所在班级提交《认定表》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调查表》应为当年学期填写并盖章的,要求信息填写完整。

新申请认定学生所提交的《调查表》需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含)以上民政部门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续申请认定学生也需提交当年度《调查表》,《调查表》表上只需加盖家庭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即可。

3《认定表》或《调查表》中涉及的家庭情况信息如低保户、优抚家庭、残疾、疾病、灾害、事故等,应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 学院开展评议、认定工作

各年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各班班长为小组长,随机抽调部分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人数比例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组成的评议及监督小组,依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多渠道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的实际生活情况。

1各班评议小组在评议过程中,由其他跨专业、跨班级的评议小组在场监督,确保评议工作公平公正。并严格保证学生个人隐私,隐去学生姓名,仅对书面材料进行初步评议,并充分考虑所有建档立卡、特困、五保、单亲及独孤家庭情况,以1:3比例提交初步评议结果。

2)各年级评议小组对提交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根据学生在校实际表现及生活情况,充分考虑所有小组成员意见,讨论提出班经济困难学生的初步名单和困难等级,确定12比例适格人选,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3学院成立由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组长,由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认定工作组,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严格检查、审核班级评议小组的认定情况,确定评定意见。

  1. 学院公示

经学院认定工作组确定的评定意见,要求全体工作组成员签字确认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对认定结果负责,并及时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接受所有学生提出任何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认定结果通过信息系统提交学校审核,完成学院认定工作。

潍坊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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