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制度建设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刘作荣    2019-11-25  

 


    为确保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的公平、公开、公正,教师教育学院根据《潍坊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结合实际情况,针对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的成绩计算制定实施细则,与《潍坊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配套使用,具体如下:

一、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25%

基础性素质体现在思想政治表现、文明状况、身体素质等三个方面,满分100分,原则上只扣分不加分。

(一)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守课堂秩序,不带早餐进教室及在教室用餐;在宿舍遵章用电,不使用大功率电器,离开宿舍关闭电源,按时早起,不晚归,不夜不归宿,不私自留宿外人,宿舍整洁卫生等,是学生应具备的良好基本素质,是考察学生文明状况的主要方面。对于学生文明状况和基本素质,依据日常课堂纪律检查和宿舍安全卫生检查结果进行认定,表现好是正常,表现差是例外,因此在计算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时原则上只扣分不加分,执行《教师教育学院课堂纪律检查扣分标准》和《教师教育学院宿舍安全卫生检查扣分标准》。对于在宿舍文化节、文明安全月、雅舍大赛等学校、院系组织的关于宿舍文化建设的大型活动中,评选出的先进个人、优秀宿舍学生参加二级学院或社团组织的学术讲座、论坛、学习经验交流会、考研经验交流会、奖学金评选答辩、四六级模拟考试等学习性会议或讲座,作为考勤处理等,可以根据实际评选成绩加以表彰,并在发展性素质测评中予以加分。

(二)对于学生的课堂表现(是否迟到、早退、旷课、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不按规定使用手机及携带早餐进教室或在教室用餐等方面)和宿舍表现(是否遵章用电、按时早起、晚归、夜不归宿、留宿外人和宿舍卫生状况等方面),按照学校和院系检查通报的结果,辅导员要及时落实到个人或宿舍,构成违纪的,按照《潍坊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严肃处理,并按照《潍坊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扣减基础性素质测评得分;虽不构成违纪,但被学校或院系学生工作通报的,学院要根据事实认定程度,给予通报批评。

二、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15%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项)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公益服务和文体活动,并作为发展性素质测评的考核依据。发展性素质测评只加分不扣分,总分超过100分,按照100分计算。

(一)学生参加的各类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公益服务和文体活动;属于社团、协会、其他二级学院、校外社会组织等自行举办的活动;属于校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并代表教师教育学院参加的活动,以及教师教育学工办、团总支组织开展的活动,且经教师教育学院学工办、团总支或辅导员备案的,经认定可酌情加分

(二)学生申报和参加SRTP、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电子设计大赛、科技创新大赛、教学技能大赛、从业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按照参与程度,参加校内比赛的第一作者(或主持人)每人次加3分,其他位次作者,每人次加2分。代表学院参加校外比赛的第一作者(或主持人)每人次加5分,其他位次作者,每人次加3分。获奖的,第一作者(或主持人)再按照学校相关标准加分,其他位次作者再加分数由第一作者(或主持人)考核确定,原则上不超过第一作者(或主持人)的再加分数。同一人员、作品参加同一类型各级别竞赛获得多项奖励按最高得分计分一次,不重复计算获奖加分。

(三)学生参加公益活动、暑假“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每人次加3分;参加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每人次加2分。

(四)学生参加学校运动会项目的,按照每参加一个项目加2分计算;参加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的,每人次加2分。获奖的,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酌情加分

(五)鼓励学生考取各类各级等级证书及劳动技术鉴定部门颁发的或行业认定的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其证书包括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等级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会计资格证书、职业指导师证书等,考取当年每个证书加5分,每证只加一次。证书不包括大学IT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小学教育专业)等学校统一要求的获得学士学位的必备证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不在加分系列。

(六)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以入驻潍坊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或潍坊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或国家创新创业的认定项目为准,项目负责人每人加5分,其他主要参与人,每人加2分。

(七)学生参加校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等学生工作相关部门组织的讲座、会议、大型签名活动等(即作为观众出席),只选派少数同学参加,并经教师教育学院学工办、团总支或辅导员备案的,每人次加1分。

)学生帮助老师打扫实验室及办公室卫生、发放教材、发送或领取文件资料、擦黑板等事务性工作,属于公益劳动或义务劳动,酌情加分

三、解释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教师教育学院辅导员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行。




教师教育学院

2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