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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教育学院宿舍检查细则及评分标准  

  刘作荣    2019-12-11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教育学院宿舍管理水平,为同学们创建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潍坊学院学生手册》结合教师教育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宿舍卫生检查细则及评分标准。

宿舍评分基础分为100分,若有违纪,在此基础上扣减分。

一、卫生检查时间

1.每周三下午三点,学生会宿管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将对本院系各个宿舍进行卫生检查。

2.每周不定时对本院系宿舍进行抽查。

二、检查标准

(一)日常宿舍卫生检查

1.地面干净整洁。

地面未清扫拖擦或有垃圾污垢,一次扣2/处。

垃圾清理及时。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堆放门口,一次扣1分。

床下物品摆放整齐。

物品摆放不整齐者,一次扣1/人。

卫生间、阳台窗台整洁。

有杂物或垃圾、水槽便器未清理,一次扣1分。

床铺干净平整。

床铺物品放置凌乱或起床后未叠被,每人次扣3分。

书桌及桌下物品摆放整齐。

桌面或桌洞内物品凌乱,一次扣2分。

无违章用电。

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吹风机、电饭锅、热得快、拉直板、卷发棒等)、乱拉电线以及插排串联,人走未断电,扣5分,并没收相关电器。

宿舍内无吸烟饮酒。

宿舍内有烟蒂或酒瓶者,一次扣5/件。

按时作息。

超过22:00未回宿舍就寝,一次扣10/人。

(二)日常大功率检查

1.每周不定时对宿舍违禁物品进行排查;

2.电热锅、电磁炉、热得快、电热杯、直板夹、卷发棒、电热毯、电热炉、酒精灯、煮蛋器等超过800W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予以收缴,留置学生会,保管至学校放寒假或者暑假时;

3.烟、打火机、插排串联视为违禁品,吹风机、暖手宝等不使用时不算大功率,但一经发现正在通电并未运行将立即予以收缴;

4.管制刀具等危险品一经发现予以留置,上交至校保卫部门。

宿舍评分成绩将纳入学生个人综合测评以及优秀班级、文明宿舍评选。

三、附则

1.本标准解释权归教师教育学院。

2.本标准自制定之日起一个月后生



潍坊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18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