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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教育学院(特教幼教师范学院)转专业方案(2022级)  

  刘作荣    2023-05-19  

 


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专业兴趣和特长,推进形成因材施教、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潍院政字{202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组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和专家小组。工作小组具体职责为: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和解释工作,组织领导,学生的咨询与报名,学生资格审核等;专家小组的职责为:组织考核,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转入本学院学生学分认定及课程补修管理等工作。

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马继武 魏晨明

副组长:尹翔 董守生 倪烈宗

成员:赵彦彬 沈杰 韩秋菊 柴林丽 尹训宝 殷融 孙晓东 于芳心

二、招收计划

学院转专业学生计划数根据所转专业22级各专业人数的比例确定,原则上转专业学生不超过各专业招生人数的20%。如果超出这一数额,则组织学生考试选拔,择优录取。本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范围仅限于本学期已注册且入学以来未调整过专业的2022级夏季高考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全日制专科、公费师范生、3+4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学生、春季高考招收学生、两年制专升本学生均不在范围之内。根据上述要求,我院2022级招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额为:

学前教育本科:20人;

特殊教育本科:10人;

小学教育本科:20

应用心理学:10人。

共计:60人。

三、资格要求

1.参考《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二 章第五条之规定。

2.思想要求进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 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勤奋学习,求实上进。

3.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刻苦学习,无考试违纪、作弊记录。

4.考虑到不同学科、大类之间的差异性,专业调整应符合以下规定:

1)原则上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交叉;

2)中外合作类专业和校企合作类专业只能在各自类别内进行调整。

四、选拔考核

转专业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自主成才意愿。

转出学生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并按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学院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

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学院原则上予以接收,并严格按照学院转专业方案,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审核。若申请转入学生数超出学院专业招生人数的20%,则组织学生进行考核选拔,择优录取。组织笔试按照《潍坊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执行;面试由学院专家小组负责组织,全程录像备查,录像资料和纸质材料至少保留4年。

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初步拟定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并报送教务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学校印发文件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学籍管理

经学校批准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转专业录取的学生,其学籍、档案自转入时即移交接收学院管理。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认真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和学籍档案的交接。

六、学业课程管理

学生学业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学生应对原专业修读课程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认真对照,确定学习方案。 学生已修读且通过考试获得的课程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按照课程置换程序申请课程置换,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可申请学分置换,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对于尚未修读但属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且无法通过课程和学分置换获得学分的,学生应在后续学习中申请补修相应课程,并在毕业前获得学分,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学生转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因转专业需延长修业年限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生转专业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转专业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办法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其他学籍问题按《潍坊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潍院政字〔201769号)执行,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未尽事宜由教师教育学院(特教幼教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教师教育学院(特教幼教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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