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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 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张玉孔    2014-06-07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

印发《关于实施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

培训工程 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鲁教师字〔20116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2011-2015年)》(鲁教师字〔20113号)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实施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 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工程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实施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

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工程的意见

 

为贯彻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全面推进山东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按照《山东省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要求,十二五期间,我省每年安排2000万元财政专项经费,实施山东省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工程(以下均简称工程)。

一、工程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实施、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托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组织实施10000名骨干教师和校长省级集中培训。依托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5年周期内,全省中小学教师平均每年接受不少于36学时的远程研修。充分发挥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地有目的、有计划地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主要任务

() 实施万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程。根据我省建设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骨干校(园)长、骨干班主任等省级集中培训,每年培训2000人,其中,集中培训21天,分散研修两个月。项目采取邀标方式,遴选省内部分高校承担培训任务。

1. 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围绕学科教学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有效课堂教学方式方法、学科教学问题与对策、学科教学设计与教育技术应用、教育教学研究方法、师德教育与教师专业发展内容等组织开展培训。帮助骨干教师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培训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计划每年培训1000人。

2.中小学骨干校长、幼儿园长培训。开展以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修养、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和实践、学校管理理论和实践、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骨干校(园)长培训,为教育家型校长队伍建设储备后备人才。计划每年培训500人。

3.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以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与政策法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班级活动设计组织与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经验交流与案例教学等为主要内容,开展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计划每年培训300人。

4.中小学教育技术能力(中级)骨干教师培训。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依据,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技术培训理念、内容和方法,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中级远程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计划每年培训200人。

()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工程。加强和完善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建设,实现省域范围内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强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

研修内容要坚持以案例为载体,以问题为指向,围绕师德教育与学科德育、学科教育理论与学科教改试验、学科教育教学评价、学科课程资源开发、义务教育新课标解读等专题,整体规划五年全周期的研修课程体系和年度课程计划,并逐步增加教师自主选修类课程,形成以师德教育为先导,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满足教师个性化选择的多元化课程结构。

2011年,组织高中教师完成三年连续设计的各学科课程模块内容的远程研修;组织初中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思想品德学科教师开展新课程远程研修;组织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分期分批开展远程研修和网上磨课。2012-2015年,按照新的课程设计,采取集中研修与分散研修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完成每年不少于36学时的远程研修任务。

适时启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小学班主任、幼儿园教师和教育技术能力(中级)远程研修项目,实现远程研修对我省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各学段、各层面、各学科的全面覆盖,着力提升我省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素质。其中,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项目由省教育厅承担骨干教师培训任务,山东省教师教育网提供平台和资源服务,全员培训由各市组织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程实施的运行机制。工程的各项培训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各市教育局要根据工程实施要求认真做好参训教师的选拔和组织工作。承担工程项目的高等院校要做好教学、管理、考核等工作,注重实效,保证培训质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达不到目标要求的,不予核拨经费,并取消学校的培训资格。

(二)加强全省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建设,实现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与各市、各教师教育基地的互联互通;加强全省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开发与平台建设,采取政府购买、组织开发、引进等方式,形成多样化的优质培训课程资源。建立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开发激励机制,实现省域范围内优质资源共建共享;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信息化,建成并完善全省中小学教师与校长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和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系统,积极推进基于全省统一平台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信息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制度,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作为教师考核、职务晋升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加大教师培训投入。各级要落实将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预算,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培训费由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的安排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教师培训投入。山东省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工程经费由各地负责落实,义务教育教师远程研修经费从学校公用经费的5%的教师培训经费中安排,如有不足,由市财政给予专项补助。高中教师远程研修经费由所在学校统一支付,不得向教师个人收费。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平台建设和课程资源开发。各级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制度,提高教师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四)各市地要按照省级培训工作安排,结合当地教育实际,研究制定本地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上下联动,共同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各市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积极创造有力条件,支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