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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范类专业核心监测指标及内涵说明  

  刘作荣    2023-09-19  

 


指标1. 教育实践时间

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要求制定。教育实践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环节,教育实践一学期指18个教学周。

指标2. 实习生数与教育实践基地数比例

实习生指参加教育实习的本专科生。

教育实践基地指学校与校外有关单位签署协议,为本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服务的相对稳定的校外教育见习、实习场所。

指标3. 专业生师比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生师比=折合学生数/专业教师总数。其中,折合学生数=师范专业普通本、专科生数+教育硕士生数*1.5+教育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 +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专业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外聘教师数*0.5。外聘教师指聘请的国内外其他高校、基础教育及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的教师和退休教师(含本校退休教师),聘期为一学期以上。外聘教师按0.5系数折算后计入教师总数,且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数的25%。对于民办高校,自有教师及外聘教师中聘期二年(含)以上并满足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按1:1计入专业教师,聘期一年至两年的外聘教师按0.5系数折算后计入本专业教师总数,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入专业教师总数。

指标4.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中学教育)/教师教育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小学教育)/专任教师占本专业教师比例(学前教育)/专业教学法教师(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背景教师(特殊教育)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专任教师指学校本专业在职教职工中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本专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在职教师/本专业专任教师总数。

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本专业教师教育课程在职教师/本专业专任教师总数。

专业教学法是指在专业教学过程中,在一定教育理论和教学原则指导下专业教师采用的符合课程内容和特点的教学方法,与普通师范教育的学科教学法(教材教法)相对应。专业教学法教师是指专业课教师中主要讲授专业教学法的专任教师。

指标5.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本专业专任教师数/本专业专任教师总数。

指标6. 生均教育实践经费

教育实践经费指用于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教育实践活动的经费总额,不含实验室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经费。

指标7. 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

教育类纸质图书包括课程论、教学论、学科教学、教育科研、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纸质图书。

指标8. 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率

2019届、2020届本专业师范生毕业前取得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数及2019届、2020该专业师范生人数注意本指标有新增填报要求